2016年上半年,市城发集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棚户区改造、水利及农村公路建设等民生问题,精准对接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政策,向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申报了一批融资项目,成功签订融资总额44.24亿元的贷款合同,实际到位贷款资金12.74亿元。
一是与银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项目有8个,融资总额44.24亿元。包括与农业发展银行签订融资额14亿元的咸宁市肖桥村、杨下村等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合同,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融资额4.5亿元的湖北省咸宁市2015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合同,两个项目已发放贷款6亿元;与农业发展银行签订融资额19亿元的湖北省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一期-淦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借款合同,即将放款。另外,向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成功争取5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金,融资总额6.74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是已上报银行、正在评审的项目有3个,融资总额48亿元。包括咸宁咸嘉临港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咸宁市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是正在组织资料、编制可研报告的项目有4个,融资总额70亿元。包括湖北省咸宁市城郊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咸宁市2016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咸宁市大洲湖(河背)水生态修复项目和整体城镇化项目。
(余谋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