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 星期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李建明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段志刚报道:6月29日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主持并讲话。

  会议决定任命杨良锋、李建新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审议并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李建明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传达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听取市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审议《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咸宁市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咸宁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等。

  李建明要求,全市各级党委、人大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学习班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李建明指出,会议听取全市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是市委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支持推动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落实市委有关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政法综治部门开展工作,力争我市“一感两度两率”测评和政治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李建明指出,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工作报告,这是人大司法监督创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具体体现。市“两院”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建明指出,《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规范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将有效增强宪法宣誓的神圣性和庄严性,彰显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对照供职发言和宣誓承诺,尽快适应角色转变,加强业务学习,坚持务实创新,依法履职,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和秘书长冯春等出席会议。副市长胡甲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武威列席会议并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2016年7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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