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接受廉政教育,还要把‘宣教月’活动的要求传达好、贯彻好,对活动的每个环节检查好、落实好,切实增强行动自觉,让遵规守矩深入人心,让廉政文化蔚然成风。” 5月12日,在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会咸宁分会场,市委书记李建明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为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委围绕市、县、乡、村“四级递进”目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
吹响主体责任集结号
早在2月中旬,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就召开“宣教月”活动责任单位联系会,着手谋划全市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3月中旬,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宣教月”活动;3月下旬,市纪委起草全市活动方案报送市委审批。
3月31日,市委办公室以特急·明电的形式将《全市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地各单位。
4月初,市委常委分别深入各自联系的县(市、区),开展主体责任调研和“宣教月”活动督导。
5月12日,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会后,市委书记李建明在咸宁分会场就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鸿忠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全市“宣教月”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5月26日,我市召开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会,市委书记李建明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会议对进一步开展好“宣教月”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有力担当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如通城县将各项活动分解到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并成立4个督查组,由县委常委带队,每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齐唱党纪法规正气歌
4月1日《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正式实行,为确保全市各级各单位对《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真学真懂,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出题,在我市今年第4个“主题党日+”活动中增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知识测试环节,并安排5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各单位检查测试工作开展情况。
4月1日下午,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率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紧张有序地参加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知识测试。
“根据市政府党组会议要求,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的这次测试活动,不仅体现了市政府对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视,更体现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负责组织此次测试活动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常海龙如是说。
5月5日,全市“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知识竞赛正式启动,来自市、县各部门和单位的1500余名选手组队参加了选拔赛。
“通过竞赛,不仅增强了我们对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知识的学习理解,更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注入了新动能。” 来自嘉鱼县簰洲湾镇的参赛选手孙跃峰参加完决赛后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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