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地处湖北省东南部,素有“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茶叶之乡、温泉之乡、香城泉都”的美誉。全区国土面积1503平方公里,总人口61万。近年来,面对“经济发展硬道理、土地利用硬约束、耕地保护硬要求”的多重压力,咸安区国土局坚持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为契机,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倒逼用地方式转变,探索出“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助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的新道路。
闪亮成绩
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全区批回用地面积4229亩,节约用地1400亩,保证了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要。在各类项目投资的拉动下,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亿元,同比增长10%,荣获“全省县域经济进位显着单位”。有效地提升了城市品牌形象。咸安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先后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有效地形成了节约集约共识。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全区上下形成了“节约集约每一寸土地、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社会共识。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区政府制定出台创建方案,建立健全了年度考核、部门联动、企业考评、双向管控机制,严格考核督办,严格兑现奖惩。营造浓厚氛围。紧盯“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等时间节点,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
经验作法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农业体系。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12.32万亩,突出抓好三大“百亿工程”建设,建设各类特色农业基地10个,发展有机、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10万亩,实现了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的有机结合。坚持以低丘缓坡改造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工业体系。改造低丘缓坡地8000亩建设竹循环产业园,建成了华中地区最大的竹材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形成循环经济,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坚持以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城镇体系。定期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行动,盘活存量土地1593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00亩,净增耕地788亩,优化了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生态体系。整合关停非煤矿山企业7家,彻底关闭12家,减少采矿点12个,组织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9个387亩,并对36家企业开展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坚持以先进技术运用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科技体系。成功引进祥天空气能等一批高新、绿色环保企业83家,关停淘汰37家落后产能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严格管理,源头防控,确保项目用地依法依规报批
严格规划管控,调整优化用地布局。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地预审,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对固定投资3000万元以下、亩均投资200万元以下、亩平税收15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准进入开发区;“一区多园”内的新建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实行“200、1.0、40%、15%”政策。严格批后监管,确保项目用地规范。加强批后跟踪监管,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对各类项目供地后的实际利用情况、土地使用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