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倡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长期、有效、持续发展,现特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出节能行动倡议:
一、增强节能意识。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强化干部职工资源节约意识、责任意识,使其成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节能行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积极投入到节能行动中来,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元钱的“五个一”节约活动。
三、节约每一度电。办公室、会议室尽量采用自然光,不开灯;办公室人走灯灭,公共走廊、楼梯照明要安装自动控制和分路式开关,防止“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设置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减少空调耗能。下班后所有用电设备要切断电源。提倡三楼以下尽可能不搭乘电梯。
四、节约每一滴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全面使用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自觉养成节约用水习惯。
五、节约每一张纸。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利用,提倡纸张双面使用,倡导网上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修改文稿要尽量在电脑上进行,减少复印清印次数,尽量在网络上传递资料,减少纸张浪费现象。
六、节约每一升油。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和使用车辆,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选用质高低价、排量适中、节能环保公务车辆。严格执行改革后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科学制定单车燃油消耗定额,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业务技能,切实降低燃油消耗。
七、节约每一元钱。严格实行职务消费公示,明确各职务层次工作人员旅差、办公接待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原则,办公电话做到语言精炼,减少通话时间,严禁用单位电话打私人长途。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切实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
八、倡导节能环保。新建、改扩建、装修办公用房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或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每一位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资源节约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生态咸宁,实现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
多措并举 推动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市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规模扩大的发展阶段,经济快速稳步增长对能源需求和消费仍然保持上升的趋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中部“绿心”,实现绿色发展是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战略举措。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创造性抓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的组织实施。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突出抓好“公共机构建筑物及用能系统、节约用水、高效利用各类资产、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营造绿色办公环境、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生态文化、拓展示范引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点工作。要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策,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建设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为主线,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政府机构领跑。公共机构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其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公众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公共机构要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倡导绿色办公。倡导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会议室等办公区时随手关灯。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推广使用节能插座等降低待机能耗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上下两层楼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不合理使用等。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LED等高效光源,推广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60%,LED等固定光源使用率10%以上。
(二)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控制公务用车规模,集中清理超编超标车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全市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力行循环利用。推行公务用车厂家回收置换。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报纸和包装物等回收利用。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实施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渠道,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国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统计体系,提高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四)推进建筑节能。一是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项目,严格履行建筑项目审批程序,在项目规划、评审、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二是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维护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推广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新技术应用;三是建立办公建筑能耗信息动态计量监管体系;四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十三五”期间实现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
(五)实施示范工程。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大力培育生态文化。重点推进建筑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采暖制冷、地热能 、地源热泵技术应用。
家庭社区助推。家庭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和基层组织形态,是推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宣传节能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形成节约风尚,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应该成为每个家庭、社区的自觉行动。
一是树立绿色低碳家庭生活消费理念。倡导广大家庭践行低能量、低耗能、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反对食品浪费,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消费模式。
二是开展家庭社区节能减排系列主题活动。倡导绿色出行,提倡步行、骑车、乘公交等方式代替驾驶机动车辆出行。倡导节约粮食、适度消费理念,社区指导好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三是选树节能环保家庭。广大社区把辖区内节能减排行动中表现突出,富有示范效应的家庭和个人,选树为节能环保家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青少年志愿传承。青少年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引领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不仅有助于青少年自身成长为节能减排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践行者,也有助于通过青少年的行为影响其家庭成员共同参与节能减排。一是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实践,继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二是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指导青少年主动关闭无人上课和自习教室的长明灯,减少学校能源浪费,人人争做节能卫士。三是加强青少年节能减排教育。共青团、少先队活动阵地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注重借助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扩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强化节能观念,树立环保意识。
科技行动支撑。科学技术是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支撑。在发展与降耗相矛盾的情况下,科技节能大有作为的空间。开发和应用节能产品,筛选全民节能减排的技术成果,拓宽公共与民用节能技术的应用领域,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开展系列节能减排科普活动,利用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宣传栏进行节能减排的科普宣传。注重向村镇进行延伸,传播农业清洁生态新技术,树立节能减排新理念,构建农村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广大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我市完成“十二五” 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机关带头示范,倡导社会参与,推广科技应用,全市公共机构各项能耗普遍下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3%,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3%,人均用水下降17%,全面完成“十二五” 节能目标任务。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风气蔚然形成。
宣传培训多层推进 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张贴节能标识、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播放录音录像、发送节能宣传短信、举办节能知识讲座等方式,解读节能政策,传播节能知识和绿色办公理念。
二是借助载体宣传。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倡议行动、自行车城区巡游、节能体验、地球一小时等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通过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作用,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五年来,在省节能简报上刊登了《咸宁市科学谋划“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咸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氛围浓厚》、《嘉鱼县“四大家”办公楼“尝鲜”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宣传文章;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上刊登了《节能低碳新生活 公共机构做表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宣传别具匠心》、《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布——我市2家单位榜上有名》、《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打造绿色节约型医院》等宣传报道10多篇。
三是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节能管理人员、能耗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先后组织40多名节能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员远程教育培训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全市自行组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等多期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人数达327名。通过立体式的宣传与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机关、学校、社区、家庭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科技驱动节能增效
一是强化目标引导。先后下发了《咸宁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咸宁市节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分解下达年度用能指标,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开展,进一步规范节能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为重点,点滴布防,强化措施,抓好“五节”管理。通过对用能系统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制度管理等手段,全面加强日常管理,有效杜绝了“长明灯”、“长流水”、“长空调”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减少了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提高了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切实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督查和指导的同时,联合市监察局对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自查、抽查、意见反馈和整改,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我市节能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四是加大科技应用。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广和优先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能新产品,优先使用具有国家自主产权,技术先进的节能新产品。积极推广节能型照明、供水、供暖、空调设备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运用;鼓励开展节能改造,淘汰高能耗设备,更新不符合节能标准的水电产品,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全市公共机构的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和节水型用水器具使用率均达到90%以上。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坚持能源审计,优化动力节能监控平台,节能质效明显提升。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太阳能热水工程、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太阳能热水工程、市环保局水源热泵空调、市勘测设计院大楼能源消耗监测平台等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相继投入使用。
五是能耗统计扎实开展。坚决执行能源消费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每年度能耗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及通报、审核工作,为我市节约能源资源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示范创建辐射引领 名录库数据全面升级
近年来,我市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创建为契机,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不断加大节能科技改造投入,全面提升节能质效。以示范为辐射,引领全社会倡导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着。市中心医院、崇阳一中、鄂南高级中学、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4家单位获得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市住建委、咸安区地税局等8家单位先后获得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市中心医院、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被命名为“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为抓好名录库建设,2013年下发了《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各级公共机构的名称、类型、行政隶属关系、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和审核,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参与面提高了45%,为掌握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提供了更为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