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亚平报道:近日,有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贴称,嘉鱼三湖春天小区物业违规收取停车费,并破坏公共绿地。网民们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给居民一个说法。
网民“嘉星”发帖称,他是嘉鱼三湖春天小区的业主。上个月开始,小区物业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安装地锁,将车位出租,收取每年600元的租金。小区公共停车位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此举未经业主同意,且所收取的费用用途不明。另外,还造成小区停车位空置率过高,未租车位的业主停车困难,导致交通拥堵。业主对此怨言很多。
最近,物业在各楼门贴出告示,要将小区公共绿化带改建成摩托车停车场。“希望相关部门对物业的行为给予制止,维护好居民们的利益。”该网民说。
网民“暗香盈袖”、“安之若素”等跟贴称,物业公司以损坏绿地、侵占业主利益等手段敛财,而且用途不明,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理?相关部门需给居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业内人士表示,停车位是小区的共有部分,使用停车位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业主享有。物业有权收取停车费,但其收费的程序却违反了相关规定。
嘉鱼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小区众多业主反映的问题,县政府正在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届时将清理物业的乱收费行为,规范物业的经营管护行为,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