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到市房管部门查阅有关资料,恰好碰到具体负责的同志休假不在。眼看就要白跑一趟,不想其同在一个科室的一位同事很主动地向我询问起来,并从其电子资料库中调出资料,给了我满意的答复。这种“多一事”的做法,不仅让我及时运用真实资料顺利办妥了房产证明,还避免了我多跑路。
无独有偶,一位在乡镇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前不久他在路过一个村庄时,见一群村民不知因何事而争吵斗殴。他不但没有上前制止,反而加快脚步离开,用他的话说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闻听此言,笔者心中很不是滋味,这种处事原则,不仅不利于及时化解矛盾,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个别干部缘何会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要求不够,干部作风懒散、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造成的。
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这种心态,就必须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以“干部‘多一事’,群众就会少一事”的工作热情,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装在心中,在服务群众中多一些担当,多一些责任,多一点热心,多一点自律。
果如此,我们的社会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