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3日 星期
参与方便、行程自由、没有购物、费用AA……随着QQ群、微信群的普及,一种借助新媒体发起的自助组团旅游形态悄然兴起。然而,随着参与人群越来越多,无监管、维权难、不安全等弊端也随之显现——
群旅游,想说爱你不容易
记者 王远远 通讯员 孔祥轶 蔡祖峰

  A 群旅游日渐红火

  “水果采摘召集令:愉快的周末快来了,在办公室坐了一个星期的亲们,想不想去摘摘水果、尝尝农家饭,体验一下农家生活的乐趣?心动的小伙伴,快来加入我们吧!”11日,李青的“户外QQ群”里,弹出了这么一则信息。

  李青在市直一事业单位上班,自从年初加入一个“户外QQ群”后,每个周末都过得很丰富。“一般都是短线的户外旅游,要么在咸宁周边的农村,要么就是周边的岳阳、长沙之类,价格很便宜,行程也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在李青看来,这种群旅游方式很适合像自己这样的工薪阶层,还能交到不少朋友。

  程辰也是一名群旅游的“粉丝”:“这种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组织的旅游,与旅行社跟团相比,要自由很多,大家只要玩得高兴,什么都好商量;跟自助游相比,更热闹也更安全,既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玩,互相之间还可以互相照顾。”

  除了热衷参加群旅游之外,现在,程辰自己也偶尔牵头组织群旅游活动。去年,程辰约了几名网友,带着各自的父母去武当山玩了一趟,行程安排很慢,老人家玩得特别尽兴。“老爸还结交了两名棋友。”程辰说。

  B 潜在隐患需警惕

  从年轻人扩大到各年龄层次,从最初的无景点徒步健身到慢慢向商业旅游靠近,群旅游在普及的过程中,一些弊端随之显现。

  前不久,通山县旅游局执法支队查处了一起户外俱乐部组团出游行为。该户外俱乐部通过网络先后发布赴凤凰、天柱山组团旅游广告,组织到孝感看郁金香,以这种方式盈利。

  经调查核实后,通山旅游执法部门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发布旅游组团广告,退还已报名游客的费用。逾期不改,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张晓红曾经是一名群旅游的忠实拥趸,现在却变得兴趣寡淡。张晓红回忆,七八年前组织户外旅游,一般是去一些不收门票、风景还不错的小山或者乡村,大家只用分摊车费,交友、健身的目的更明显。“现在大多数组织去风景名胜区,商业化的色彩特别浓,有时候还不如自己从网上团票划得来。”张晓红说。

  “也有一些游客自己的安全意识不强,比如在山里自助烧烤,安全隐患特别大。”陈先生曾经是一名群旅游的热心组织者,现在则不再牵头组织类似活动,“风险太大,一旦出事,承担不起责任。”

  C 监管维权难度大

  记者查阅了《湖北省旅游条例》看到,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俱乐部、车友会、网络旅游经营者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由于群旅游的组织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随意性,监管难度很大。为了保障旅游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市旅游委计划于近期联合公安、工商、电视台等部门,对非法组织旅游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该委有关负责人提醒,很多团体和个人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招徕游客,组织者和旅游参与者没有签订真正的旅游合同,选择这种方式出游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旅游品质无法保障。旅游参与者一旦出现利益受损,将难以维权。

  在目前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为了降低出游风险,一些群旅游的组织者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安排拥有丰富户外经验及一定野外急救知识的领队、出发前对旅游参与者做好安全提醒等。

  我市一户外运动群的群主“顺风顺水”建议市民,尽量参加口碑较好、组织活动多、经验丰富的户外群,提高安全意识,出游时跟着大部队走,与组织者保持联系,不要独自随意探险。

2016年5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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