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潜江市运管处对达不到开业条件且存在挂靠经营现象的1家道路危险货物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这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潜江市运管处依法注销的第1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事故惨痛教训,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潜江市运管处联合潜江市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按照“五统一”(统一购买车辆、统一聘用驾驶员、统一承揽业务、统一调度车辆、统一结算运费)的要求,重点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挂靠经营、“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并在2017年12底以前不再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