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 星期
市政协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委会

  本报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程文敏报道:昨日,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传达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协商通过《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稿)及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协主席胡建华主持,副主席周力、杨荣才、郑凌、孙基志、熊登赞、周辉庭,秘书长游强进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镇方松应邀出席会议。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近期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形成《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稿)。

  胡建华在传达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时指出,作为基层政协委员,要自觉服从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始终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把为“十三五”时期发展献计出力作为履行职能的主线,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推动创新创造的关键问题,深度调研、集中议政。

  胡建华强调,广大政协委员要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坚持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力戒虚浮作风,在政协工作中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界别群众中示范引领,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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