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 星期
我市出台《暂行办法》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本报讯 通讯员潘登报道: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分流和处置等进行规范,以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处置管理。

  《办法》要求,要明确问题线索专管员。根据职责分工,将各问题线索分流到相关的纪检监察室办理。各纪检监察室明确一名问题线索专管员,一条龙负责问题线索的接收、登记、台账和处置情况回报等工作。

  《办法》强调,要制定问题线索处置图。建立纪检监察室和市纪委监察局两个层面的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制度。由纪检监察室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对负责的问题线索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提交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不同,对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谈话函询类、暂存类、了结类等问题线索处置类型拟定了明确的标准。

2016年4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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