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 星期
男子出售猎枪 卖者介绍人皆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吴戈报道:男子从其妻娘家将已故岳父生前持有的一支单管猎枪出售给他人,岂知触犯刑律。近日,卖者及介绍人均被通城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家住通城县四庄乡某村的刘某到其妻娘家吃饭时,将其已故岳父生前持有的一支单管猎枪拿回家中收藏。后刘某的朋友皮某得知同案人吴某(另案处理)欲购买猎枪,便将此信息告诉给刘某。刘某将藏在自己家中的这支单管猎枪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吴某。经鉴定,该猎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单管猎枪,可发射制式12﹟猎枪弹,能够正常击发,具有杀伤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刘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4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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