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莉报道:近日,有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帖称,在淦河一号桥到三江段河道,经常有人电鱼。此帖引来网友热议。
网民“紫薇风影”说,春季,是鱼类繁衍后代的重要季节。但从温泉一号桥至三江段河道,经常有一群人拿电打渔。长期下去,鱼儿都要绝种了。
网民“蔷薇”跟帖称:“电鱼是违法的。电鱼是不分品种大小的灭绝性的捕杀鱼虾蟹等水生物,而且也会误伤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为此,6日,记者专门咨询了市水产局渔政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淦河河道的管理,该负责人表示,淦河属于咸安区渔政局管辖。但是每次该处接到举报电话后,工作人员也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因该处没有执法权,经常遇到违法捕捞者赖在水里不起来等现象。对于违法捕捞者,他们一般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没有强制手段。
近日,市水产局召开内部会议,将联合管辖地派出所、管辖区行政村组干部等一起联合执法,对老百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市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争取使我市的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