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获知,城区全面“禁鞭令”发出一个多月以来,我市没有发生燃放安全事故,禁鞭区内鞭炮声明显减少。
为早日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我市各管理部门又有哪些新动向?记者进行了走访。
“为进一步巩固限鞭成果,规范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禁鞭宣传到人,查禁力度明显加强,同时从源头和销售渠道上治理鞭炮销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去年开始,全市安监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监管,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安监部门正在进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取缔工作。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未到期的商户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和检查,对已到期的商户,正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清除和取缔。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市区禁鞭宣传工作,该局通过上门宣传、拉横幅、发放宣传单、发出倡议书等方式,在限鞭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万人禁鞭倡议签名活动,让广大经营户和市民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人身及公众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监管职能,该局对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迅速摸清经营户的底数和库存数量,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统一发出《预警通知书》;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经到期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对检查出来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在流通、销售环节上,公安、质监等部门改革检查方式,加强产品流向登记管理,紧抓“三严禁”工作,防控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
“三严禁”包括: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