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1月29日电广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29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新规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广西的乡村建设首次被纳入法制化轨道。
这是广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又一得力举措。近年来,广西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活动,大力破解“垃圾围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困局,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根据新条例,广西将在所有村屯建立保洁员制度,各村须按标准配备保洁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启新说,50户以下居住较集中的村屯,可配备1名保洁人员,对50户以上居住较集中的村屯,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这是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