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 星期
让组织放心 让群众满意
崇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勋

  我将倍加珍惜组织的重托,倍加珍惜县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倍加珍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努力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政策;三是认真学习卫生计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夯实理论和思想基础。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对县人大交办、督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抓紧办理、及时汇报,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坚持服务大局,脚踏实地履职尽责。做到服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五个崇阳”建设的新目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成效,推进一对夫妇可生育两孩政策全面实施;加强卫生计生技术人才队伍、医德医风建设,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控制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提升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卫生计生工作创先争优。

  坚持求真务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忠诚党和人民的卫生计生事业,当好公仆,当好“班长”,造福一方百姓。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从崇阳卫生计生系统的实际出发,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利益问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群众信赖的公仆形象。

  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廉洁自律“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越“党纪警戒线”,不触“法纪高压线”,不忘“自己生命线”,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2016年1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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