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操大办”成为执纪重点
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一直是各地执纪重点。中央纪委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已查处此类问题9763起,11445人受到处理,受到党政纪处分者7558人。
记者发现,从八项规定实施至2014年底,各地曝光此类问题4648起,占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数的5.9%。到了2015年,各地查处该问题5115起,占比已攀升至13.8%,“发生率”居于9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第4位。
少数党员干部收受礼金之多令人咋舌。如,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党总支书记陈绍祥为女儿大办婚礼,开席135桌,收取礼金82万余元;北京延庆县永宁镇北关村党支部书记苏金全为其子举办婚礼,设宴101桌,收受礼金56万余元。
面对中央禁令,少数党员干部搞“下有对策”,通过请预备宴、分批办酒、亲友代办、多请少报甚至隐瞒不报等手段规避问责。
海口市水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项珠在向组织报备其子婚礼事宜时,申报宴请9桌,实际宴请35桌;银川市兴庆区政协副主席杨久红为其子连续5日分3处操办婚宴41桌,违规收受礼金;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卢栋宏未经批准操办乔迁新居仪式,违规收受礼金共1.34万元。
有纪检干部透露,有的即便不摆酒席,红包照收不误。这种行为私密性强,给执纪带来一定困难。
高压之下为何仍敢触碰“红线”?
记者调查发现,在越来越严格、明细的限定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顶风违纪,个中缘由值得探究。
——有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十八大后因受贿罪获刑的江西省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黄纪庆在儿子结婚时,收受了自己曾为其谋利的一包工头礼金1万元。庭审时,他辩称这笔款项属人情往来,但该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
身为全国劳动模范的陈绍祥在为女儿举办婚礼时,宴请了其辖区内市场经营户40余户,有4户经营户分别送上礼金5000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些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驱动。他们心知肚明,若非手中握有权力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借机送礼。
——有的心存侥幸认为对“风俗”不会“动真”。广东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在2014年至2015年间,先后为两个女儿操办婚宴,宴请韶关及原任职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及私营企业主,两次各违规收受礼金6.57万元和7200元。
——有的认为规定不通“人情”拒不遵守。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对禁止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的“禁令”不以为然,甚至认为这些规定“不通人情”。陕西省城固县杜家漕村村主任马卫东为儿子操办婚礼,以经济条件好、家族成员多为由,拒不接受组织要求其控制婚宴规模的规定,甚至递交辞职报告。
——有的认为普通党员可以置身纪外。有基层干部或党员村干部称:“我只是个老百姓,没有一官半职,纪委管的是领导,还能管到我不成?”
人生大事绝非廉洁小事
专家表示,与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相比,婚丧喜庆事宜几乎每个党员都要面对,因此更需要筑牢“防火墙”,厘清民俗与党纪的界限、划清公与私的边界。
竹立家说,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人情往来,在乡村社会,婚丧嫁娶都由邻里帮忙完成,熟人社会的一套民俗延续至今,老百姓的婚丧嫁娶是社会习俗并不会有人干涉。“但只要你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就要无条件地遵守相关规定,没有讨价还价余地。”
中央纪委官网曾刊文,对判定“红白事”是否属“大操大办”给出六条标准,包括:是否使用公款;是否使用公物;是否使用公产;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委持续通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释放出铁面执纪、从严正风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延续了修订前对党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处罚规定,从近期查处情况看,力度已远超过往。数据显示,仅2015年全年,全国就有4413人因此受到党政纪处分,超过此前两年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