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
关于崇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崇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崇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再夫所作的《崇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参与法治崇阳、平安崇阳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年1月22日 星期

第11版:“两会”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