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 星期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摘登)

  回顾2015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执法办案,从严管理队伍,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831件,审、执结20382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585件,审、执结2347件,结案率90.79%。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79件,判处罪犯1922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72件,判处罪犯34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1件,判处罪犯153人。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32件,判处罪犯41人。审结强奸、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判处罪犯41人。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9件。办理特赦案件34件,对符合条件的33名罪犯裁定予以特赦。

  ●切实加强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1281件。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租赁、建设工程、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083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储蓄存款、担保、典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188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3465件,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815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0件,切实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80件,审结244件,同比分别上升33.33%和24.49%。依法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44件,裁定准予执行1124件。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加大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34.84%。

  ●大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514件,执结4430件,执行标的额2.86亿元。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依法将1223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

  部署2016

  ●坚持服务大局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深入持续推进司法公开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016年1月15日 星期

第06版:市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