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晓丽报道:近日,网民“墨马姑娘”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帖称,上周她在枫丹公司退2015年办的卡。换卡时,工作人员告知,2015年的卡要扣掉4元钱的折旧费。如果卡内有余额,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余额不足一块三毛钱,不能退还,只能继续进行充值,将卡内余额补成一块三,把卡内的余额刷完。“我感觉这有点不合理。希望能有个说法。”
对于公交卡退押金是否合理的问题,枫丹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10年,公司经物价部门审批,可以收取每年4块钱的折旧费。但是,当时只是批复试行两年,不知道还需要再申报延续。所以,折旧费只收取到2012年。
既然文件已经过期,折旧费已经不能再收取,那么,市民在退卡的过程当中为何还会出现“折旧费”呢?
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处于换卡过渡期,还在不断磨合,乘客所提出的问题,公交公司也在不断进行改善。现阶段,公司已经决定,市民在退卡的时候,只有2011年的卡和2012年的卡会收取4块钱的折旧费,2013年以后办的卡就不收折旧费,可以退换20块钱的押金,也不需要押金条,凭卡就可以退。
针对卡内余额的问题,该公司领导多次开会讨论,现公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可以在退卡的时候,直接将余额退还给市民,另外一种是由枫丹公司为其补足余额,达到乘车的金额1.3元,可以再刷一次卡致余额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