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曾萍报道:12月4日,市纠风办向省公安厅函告:市公安局被评为“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优秀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全部进入优秀行列。
自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厅、市纠风办部署,把履职尽责工作作为推动公安工作、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真抓实干,精准推动,实现了队伍业绩、形象提升的双赢。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甲文上任伊始就带头走访省政风行风监督员、省人大常委栾丽娜;市局领导黎正刚、宋吉海及其他党委委员多次走访地方纪委、“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征求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局党委先后6次专题部署研究督促检查工作、2次召开工作推进会、5次召开组织协调会,并专题下发《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措施17条》,刊发14期专项简报,强力推动履职尽责工作。
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报刊及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咸宁政务网等媒体,刊发图文宣传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及公开承诺,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时刻与上级同频共振,领导上阵,接线对表,主动作为,精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参评的6个县市区公安(分)局在当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综合考评中全部取得优秀,咸安公安分局、崇阳县公安局、嘉鱼县公安局均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