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香城泉都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咸宁个子不高,但长势迅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传导效应叠加,成就了咸宁绿色崛起机遇。近年来,咸宁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一系列殊荣。2014年全市GDP突破1000亿元,2015年入围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咸宁市深化“绿色决定生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大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生态宜居咸宁,奋力谱写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全市森林覆盖率50.3%,2014年实现林业产值81亿元。
增加森林资源,推进绿色崛起
全市牢固树立“抓创森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环境”的理念,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重大举措,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确立了“中国香城泉都,江南森林名城”的森林城市定位。咸宁成立了得力的创森领导小组,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重点实施“创森”十大生态工程,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咸宁市以“创森”为平台,坚持统一部署、城乡一体、上下齐动,全力开展“绿满鄂南”行动,大力植树造林,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市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地、村庄绿化地应绿尽绿,实现咸宁绿色全覆盖。“创森”以来近5年,累计造林156万亩。
同时,咸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建立了18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小区),5个国家湿地公园,8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4个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对247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严格保护,对4920株古树名木全部实现建档保护,每年投入防火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 (下转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