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 星期
村头开庭
记者 黄柱 特约记者 胡剑芳 通讯员 黄念

  几把木椅,几张长桌,几个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准备就绪……10月30日,一个简易法庭在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委会院前设好,“咸安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红色横幅格外醒目。

  在这里,巡回法庭要开庭公开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审判席下,坐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他们都是澄水洞村及邻村的村民。

  上午9时,审判长庄严宣布:“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后,法警把被告人带上法庭,一时间,还在私下交谈的村民们安静下来。

  工作人员开始陈述案情:今年1月21日,被告刘某雇请被告周某在澄水洞村二十组埋设下水管,周某操作挖掘机将挖掘起来的泥土堆平时,不小心造成一旁房屋刚建筑起的侧边墙体倒塌,将站在旁边的原告万某压伤,经过医院鉴定为七级伤残,需花费巨额费用治疗。原告伤愈后,经多方组织协调,但因赔偿问题和当事人均不能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

  在“三千民警进村入户”活动中,高桥法庭决定在澄水洞村村委会设置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此案,以起到警示他人、普及法律知识作用。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

  “平常在电视上常看到村头开庭,真没想到巡回法庭也会来到我们这的小村子里。这样显得更加公正,因为很多人都在这里旁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村民刘和生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高桥法庭庭长彭亚华介绍,法庭进行巡回审理,便于群众进行诉讼,节约群众的诉讼成本。下乡办案能更贴近当事人,就地进行审理,更可以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学法、懂法、用法。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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