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13日电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中,存在专权擅权搞一言堂的问题,浙江省义乌市探索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办法。
据介绍,今年5月,在金华市纪委指导下,义乌市选择当地国土、建设、交通、教育、苏溪镇等8个部门单位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痕迹管理试点。从试点的情况看,由于用权必须留下痕迹,而且可复原、可追责,使得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变得谨慎规矩,少数“一把手”专权擅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落实。
据了解,义乌市这套痕迹管理办法突出规范决策程序以及决策过程中必须做到的留痕记录。比如,会议过程要求录音;会议讨论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主持人)必须末位表态,以便班子同志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规定每位班子成员必须鲜明表达个人意见,由专人负责将各成员的个人意见及理由如实记录,并且会议记录要经过与会人员审核签字;会议音像、记录等重要资料必须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此办法还强调,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应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和结果的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