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
燕厦法庭请代表委员当“和事佬”

  本报讯 通讯员陈继井、雷自成报道:10月13日,通山县燕厦人民法庭邀请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的庭审。

  当日,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向代表们介绍了案情,原告王某及被告梅某均为90后,系多年的老同学,因合伙做大理石生意发生纠纷。散伙清算时,梅某在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欠款数额等均由王某自己填写。庭审中,梅某对王某主张6万元的数额不予认可,但王某提供了清算资料,可以证明欠款数额为6万元。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均同意调解。

  3名代表委员参与了该案调解。在法官和代表委员的耐心劝说下,当事人双方权衡利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燕厦法庭根据案件排期情况,定期向辖区洪港镇、燕厦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邀请函。今年,代表委员共参与旁听庭审51人次,参与调解13件次。代表委员应邀旁听庭审并充当“和事佬”,既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又促进了社会和谐,也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015年10月30日 星期

第05版:法治咸宁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