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 星期
中心城区道路停车计时收费暂停
请市民有序规范停车

  本报讯 记者朱哲报道:13日,在温泉路中心花坛附近,市民张武正在停车收费管理员的引导下规范停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没有计时收费。管理员告知张武,目前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暂时停止。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计时收费目前暂时停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

  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原是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规【2014】46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咸宁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主体为市财政局,受委托执收单位为市城管执法局。

  日前,湖北省财政厅、物价局、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政府不再参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改由市场主体竞标后收费经营,政府对道路停车收费不干预、不定价,划线停车路段的管理权将采取招标拍卖的形式,任何具备停车管理能力的法人乃至自然人均可参与投标。

  按照文件精神,市城管执法局已经停止城区道路停车计时收费,并安排原停车收费人员维护停车秩序。同时,该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做好市场主体竞标收费经营的前期准备工作。

  道路停车收费是对道路资源的有效管理,对提高停车位利用率、保障交通秩序畅通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按省里的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在道路划线路段泊位内有序规范停车,对线外停车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理。希望市民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严禁车辆乱停乱靠、违规占道现象,共同维护市区交通有序畅通。

2015年10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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