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 星期
湖北咸安武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共享发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长江”品牌村镇银行带来的品牌和规模化效应,加强银行间的互联互通和资金融汇,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产品创新,增强资金实力,更好地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三农”经济发展的作用,经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批准,湖北咸安武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将更名为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

  自2015年10月20日起,湖北咸安武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将正式启用变更后的“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标识和印章等,并以新名称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届时,本行原名称办理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等各项业务均自动转为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名下办理,原各项权利及义务自动转由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承接。客户持有的由本行原签发的各种凭证,包括存折、银行卡、票据和合同契约等,均继续有效和延用,账号不变,不受本行更名影响。

  对于本行名称变更,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本行咨询电话:0715-8267867,8069515。

  湖北咸安武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

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