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 星期
市交警部门发布出行指南

  本报讯 记者刘丁维 通讯员陆映蓉报道:昨日,市交警部门发布“十一”长假出行指南:高速公路将继续执行7座以下小型客车车辆免费政策。

  国庆期间,免费通行时间从10月1日00:00开始至10月7日24:00结束。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在免费通行时间内行驶高速公路,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正常使用,计费为零。

  根据国庆往期通行规律,车流高峰时期主要集中在国庆假期的首尾节点,其中出行高峰期可能会出现在9月30日下午和10月1日上午,返程高峰期在10月6日和7日下午。预计市区商圈及游乐场所、车站周边、出入城道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咸宁太乙景区、香泉映月景区、通山隐水洞、九宫山、崇阳三特浪口景区、赤壁古战场、陆水湖、嘉鱼山湖温泉、通城锡山等景区路段,易发生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按交通标志、听从现场疏导人员指挥或按临时交通管制指示通行,尽量避开高逢时段路段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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