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星期
压实基层“两个责任”
咸宁打通“最后一公里”

  今年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逐级拧紧螺丝,层层传导压力,以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韧劲,推进基层“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整治“四风”“严追责、勤通报”。实行基层“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各地以“主动落实重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先后组织开展以镇为单位、以村级账目为重点的财务账目检查。今年来,发出典型案例通报17期,通报基层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大操大办问题、贿选问题等31起,发挥了通报曝光震慑警示作用。把涉农资金管理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和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把基层党员干部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入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今年来,严肃追究137名党员干部主体责任以及12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两个责任”压力从上往下逐层传导,形成基层党委、纪委协同并进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态势。

  调研督查“往下沉、全覆盖”。今年来,由各级党委常委、纪委常委分别带队,以解决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责任措施落实不力,监督责任担当不足、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等问题为重点,先后开展5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督查活动,覆盖全市70个乡镇(办事处),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114个,落实建设性举措38个,实施工作约谈、诫勉谈话等79人。

  纪律审查“重基层、肃贪腐”。结合基层干部信访问题多、查实率高等实际情况,我市将纪律审查重心往基层“下沉”,聚焦“蝇贪”。出台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制度,全面推行县(市、区)直、乡镇联查协作办案模式,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派员办案等方式,形成对举报问题线索的快速联查反应机制,对“小问题”“一网打尽”;出台《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异地协作办案工作暂行办法》,聚集优质办案力量、办案资源,实施对较重大、较复杂、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异地交叉办案,对“大问题”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全市70个乡镇(办事处)查办案件168件,同比上升95.34%;查处“小官大贪”腐败案件5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

  建章立制“抓试点、重长效”。坚持抓制度建设试点先行,从市、县、乡、村四个层面,扎实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把推进工程建设及土地规划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问题、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领域、执行党纪和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生态逐步形成。目前,全市选择市县两级和乡镇、村(社区)等35个单位开展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实施意见,注重从加强廉政教育、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惩处力度、落实“两个责任”五个层面发力,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咸纪宣)

2015年9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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