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报道:近日,有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上反映,城区不少小区内有人养狗,严重扰民。不少网民跟帖表示,养狗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网民“LIUYONG”发帖称,他家住在交通路附近的一个小区,小区里有居民放养式养狗,狗在小区内到处咬垃圾,随处大小便,甚至追赶人群,小区内有小孩经常被吓哭,大人有时还会被咬伤。除此之外,半夜狗叫不停,让人无法入睡。业主因此事多次与小区物业交涉无果。
网民“金光大道”、“憨猪是福”跟帖称,城区几乎每个小区都有类似的问题存在,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尽快采取管理措施。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养犬人在养犬过程中对市容市貌的影响,比如,查处在道路、广场上售犬和违章携犬等破坏市容的行为,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负责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的主管机关是公安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治理‘犬患’,关键是管好养狗的人。”网民“周一”认为,只有提高养犬人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依法、文明养犬,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城市小区犬患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