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网民通过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咸宁日报官方微信等途径向本报反映,城区公共设施屡遭损坏无人管。我市城区公共设施损坏情况如何?26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摘花折枝屡见不鲜
时间:26日上午9时
地点:十六潭公园
在园区的月季园、牡丹园内,不少原本栽有名贵花卉的地方被挖空;在天香园入口处,草坪被踩踏出一条小路。公园保安队队长黄江平告诉记者,公园从开放日开始,个别市民便将这里当成寻宝乐园,花草绿地经常被人为践踏。
黄江平介绍,一些游客为了抄近路,非要从草坪上面走,结果把草都踩秃了。此外,游人在公园内折花折枝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每年4、5月份,是牡丹园损坏较严重的时候。现在这个季节,月季园也遭到多处破坏。这些名贵花卉,一般都得等到来年春天,部门统一去外地采购。”
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刘科长介绍,城区各个公园每年上报至园林部门的人为损坏情况,每年的维护资金大概有30万元左右,大多维护项目为公园里被破坏的绿化带、设施设备、标识语等。
公交站牌残缺破损
时间:26日下午17时
地点:咸安区交通局附近
上面的五块公交站牌都还好好,最下面的一块却明显损坏。枫丹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缺少的那块牌子应该是晚上被行为不端的人破坏的,肇事者多为年轻人。为了安全美观,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尽快制作新的牌子重新安好。
在位于永安大道的几处公交站牌,不少都被人为喷上了办证等小广告,而且小广告占据路牌近一半面积,煞是显眼。
“路牌本是为了对车辆行人起到指示作用,现在却成了小广告的‘广告牌’。”一位路人如此告诉记者,路牌被人贴上小广告后,影响美观不说,而且也失去了它本来的功能。
“一年下来,仅修补公交站牌就是一大笔资金投入。甚至有的时候刚把新的公交站牌安好,第二天站牌就又坏了。”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公交站牌被损坏是常事,他们作为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力,即使抓到肇事者,也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休闲器材毁坏严重
时间:26日上午12时
地点:潜山森林公园
位于公园桂花亭附近的一个观景台处,整个石椅不翼而飞,仔细寻找才发现,原来分量不轻的石椅竟然被人扔到了观景台外。遭殃的不只是石桌,公园内的不少健身器材也被人损坏。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不久,公园门口的入园楼梯还是好好的,可是第二天早晨就被路过的车子撞坏了,他们只得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还原修复。
来此健身的周大爷表示,将好好的健身器材破坏、拆走,是对其他市民的不公行为,应该严厉禁止。
潜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丰小勇介绍,公园自对外开放以来,公共设施就屡遭破坏。仅去年一年,该公园便投入了近20万元维护公园公共设施。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虽然曾现场制止了不少破坏行为,但也无法避免破坏现象的再现。
路灯装置无故被砸
时间:26日下午19时
地点:人民广场、潜山森林公园
在潜山森林公园上山的路上,不少为方便市民夜间运动所设置的路灯,或灯罩被砸,或整个灯杆都被拦腰破坏;在人民广场,一处路灯灯架整个被人砸坏,已无法正常使用。
市路灯局一维护人员介绍,灯杆一旦被破坏或灯管被砸坏,路灯就无法继续工作,行人只得摸黑走路。
在人民广场散步的市民周女士表示,路灯被破坏,影响了整个公园乃至咸宁的形象,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
“为了保护设施的安全,路灯管理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比如采用特殊的螺丝固定灯杆杆门,对于电缆也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市路灯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周磊表示,城区路灯被人为损坏不在少数,人为损坏的路灯大多为醉酒司机、游客所为。
据介绍,仅去年一年,该局共受理路灯报修95598起和市民报修235次,检修路灯达1152盏,处理路灯故障达46处。同时,该局还组织行动专班,开展夜间巡查,共计192次。
保洁设备不翼而飞
时间:26日下午15时
地点:永安城区怀德路、永安东路
在永安城区怀德路上,记者看到,一个被人为损坏的果皮箱无法正常放置,内胆不知去向,一些路边停放的垃圾车也被人为损坏,大部分都有被火烧过的痕迹,油漆早已脱落,露出生锈的铁皮。
早上一来上班,永安东路的环卫工人余晓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迅速巡逻一遍,查看自己的管理区域内,有没有什么损失。她经常会发现,前一天果皮箱都还是好好的,第二天一早内胆就集体“失踪”了。在附近一打听,有的人说被一些住户“拿”去种菜、盛水去了;也有的人说,被路过咸宁做生意的人顺手带走了。
市环卫局副局长王国华介绍,在一些餐饮比较集中的地方,菜市场、批发市场附近,环卫设施的人为损坏情况较为严重。该局成立了市容管理专班,共12名队员,早晚分路段、分时段进行街道巡查;在学校、沿街门店等公共区域,发放宣传资料,呼吁市民共同爱护城市公共设施。
记者手记:
保护家园,人人有责
损毁城市公共设施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公民的素质,同时也暴露了城市管理存在的漏洞,比如,相关管理和保护工作不到位,宣传、教育、监督和处罚的力度不够等。
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相关部门除了要依法依规惩罚各类违法分子,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还要团结合作,从管理机制入手,借鉴其他成功的城市管理经验,开展公共设施保卫战。
业内人士建议,政府需出台行之有效的处罚管理条例,严惩肆无忌惮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城市公共设施不仅造价不菲,还凝聚着很多城市管理人员的心血。“伤痕累累”的公共设施不仅有损市容,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还会威胁到公共安全。
一些市民抱着“公共设施姓‘公’不姓‘私’”的心理,还有一些市民则摆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即便看到有人在破坏公共设施,也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上前制止。
城市是我家,保护靠大家。爱护公共设施是每个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希望每位市民都能够强化主人翁意识,将城市作为自己的家,共同维护公共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