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有哪些主要的国家级勋章和表彰奖励?
三大勋章:1955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决定将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分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每种勋章分一、二、三级。
三大功勋荣誉章:为了表彰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干部的历史功绩,并激励他们保持和发扬革命传统,198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批准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对11万多名军队离休干部授予功勋荣誉章,包括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国家级表彰奖励: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23名科技专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03年授予杨利伟“航天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2005年,授予费俊龙、聂海胜“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
此外还有“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模范教师奖”、“长江学者成就奖”等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