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这次政策调整主要还是从四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
一是延长贷款期限。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这一次调整之后,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统一确定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贷款期限多延长了6年,借款学生每年的还款压力自然就会相应地减轻。
二是扩展贴息的时间。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只对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实施继续贴息政策。这一次政策调整之后,只要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由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同时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也可以申请。
三是延长了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
四是增加还款救助机制。毕业借款学生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救助,可申请由经办机构代偿应还的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