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 星期
就近选择机构就医 享受同级报销政策
我市解决参合农民跨县就医报销难题

  本报讯 记者闻期骏报道: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针对县域边界乡镇参合农民跨县域就医报销不方便的问题,我市将试行市内县域边界参合患者到相邻县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与本地同级同比例报销政策。

  为解决就医报销不方便问题,市卫计委先后赴嘉鱼、崇阳、通城,就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报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参合农民在报销中存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不及时、报销程序繁琐、参合患者住院资金垫付压力大、跨县域就近就医不方便”等问题。

  针对调研情况,我市制定下发《改进结报方式、推进新农合便捷报销实施方案》文件,在全市试行市内县域边界参合患者到相邻县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与本地同级同比例报销政策。

  按照文件规定,市内县域边界乡镇参合患者经所在县合管办批准转诊后,可就近选择到本县认定的相邻县(市、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与参合地同级同比报销政策。

  未经转诊的患者,按所在县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减半报销。收治相邻县(市、区)新农合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对应县(市、区)合管办的监管。

  相邻县域边界患者流动较多的,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即时结算服务,进一步方便参合患者跨县域就近就医、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参合患者跨县域报销同级同比例报销。

  目前,各县市区正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2015年8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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