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 星期
扛起监督重任
——市纪委深入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纪实
○ 咸纪宣

  今年以来,咸宁市纪委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上半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45个,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案件14件,立案531件,党纪政纪处分403人。

  更新观念,让纪律意识真正树起来

  将“以法律为底线”回归为“以党纪为尺子”。让纪委职能向党章回归,让监督执纪问责向纪律发力,不做党内的公检法,不把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当作纪委的全部任务,让纪律红线挡在法律底线之前。

  将“惩治极少数”延伸到“管住大多数”。科学把握“树木”与“森林”之间的辩证关系,既牢牢抓住严重违纪违法这个“极少数”,更面向大多数党员干部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督促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从政的生命线,真正做到遵守纪律全方位、执行纪律全覆盖。

  将“盯违法”前移至“盯违纪”。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发扬“啄木鸟”精神,对违纪违规行为动辄则咎,用纪律约束规范从政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采取组织措施处理党员干部229人,同比增长150%;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不含移送案件)505件,同比增长120%。

  改进方式,让纪律执行真正严起来

  抓早抓小扯“袖子”。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诫勉谈话、函询和约谈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紧盯吃喝住行等“小事小节”问题,开展高密度、多轮次明察暗访,该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让“小病毒”发展成“大病灶”,“小苍蝇”变成“大老虎”。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41个,约谈、函询157人;查处“四风”问题数103个,党纪政纪处分98人。

  大题大作做“样子”。重点围绕省纪委确定的“四类问题”、“三类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积极创新办案模式,采取交叉式、提级式、统筹式办案,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县级办案协作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形成了反腐败的强大合力。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九个上升”态势,其中立案调查县处级干部17人,同比增长240%。

  快查快结掀“盖子”。推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对办案对象主要违纪问题及时准确定性,明确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的不恋战、不贪大,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今年1-6月份,全市办理“两规”案件34件,办案平均周期与去年相比大幅缩短;“两规”人数在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增长情况下下降8.1%,体现了快查快结效果。

  创新机制,让纪律权威真正立起来

  坚持巡视整改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整改任务,实行报表销号、督办通报、专题研究、见事见人见纪律等四个机制,画出“路线图”和“时间表”,以有力措施促使巡视反馈问题执纪整改到位。同时,参照省委巡视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启动专项巡查,做到关口前移、全程介入、严格监督。截止6月底,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市纪委给予党纪政纪以上处理64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坚持强化监督与权力规范相结合。出台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纪委书记向同级党委提醒和告知、党委定期听取同级纪委汇报等制度。制定“三不腐”机制工作意见,在11家单位探索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健全规范党政主职、重要领域环节权力行使及权力决策公开等制度,落实执行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7轮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执行制度不力、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的23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问题突出的8家单位予以通报。

  坚持一案双查与责任倒逼相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腐败案件的单位,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及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上半年,市纪委先后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35名党委(党组)书记、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追责问责,在全市产生了强烈反响。

  坚持通报曝光与以案为鉴相结合。建立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各类违纪违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今年,市纪委先后下发通报7期,对69个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同时,坚持以案明纪,将全市乡科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成册,用身边“活”教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开发区系列违纪案为鉴,深入剖析、全市通报,该作法受到了省委李鸿忠书记的批示。通过强化机制创新和制度固本,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让纪律审查的权威真正树立起来。

2015年7月29日 星期

第05版:咸宁风纪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