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戈、熊敏报道:一男子在建房工地六楼拆模板,失手砸死地面一工友。日前,通城县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男子段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4年12月24日上午9时许,47岁的男子段某在通城县隽水镇某商品房工地的六楼阳台处拆模板,在用铁锤敲打支撑模板的一截树筒时,失手未抓住已拆下来的树筒,致该树筒高空坠落,砸中正在地面施工的水电安装工徐某的头部。当日中午12时许,徐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即日,段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施工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导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真诚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