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热线】:
网民“手表”咨询:城市垃圾清运费,每一户一年到底交多少钱,大多数咸宁市民都不知道,希望能详细告知。
【记者打听】:
据市环卫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城市居民、外来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置费每户每月3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在册人数计算,由单位每人每月交纳4元,大、中专院校、高级中学、幼儿园按在校学生每人每学期3元计算,垃圾收集、运输、中专费用按垃圾量征收,受托清运每吨65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记者 马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