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咸宁高新区:
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年任务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经市安委会组织考核,全市六个县(市、区)均为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由市政府予以奖励。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咸安区人民政府等11家单位“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咸宁市海事局等6家单位“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构建和谐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名单(11家)
咸安区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崇阳县人民政府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咸宁市农业局
咸宁市水务局
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名单
(6家排名不分先后)
咸宁市海事局
咸宁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崇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山县国土资源局
葛洲坝嘉鱼水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