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迫切需要有关执法部门用铁腕之势从严执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从而督促广大企业牢记社会责任,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确保老百姓能呼吸到健康的空气,喝上放心安全的饮用水。
果如此,美丽的香城泉都建设才不会沦为空谈,幸福宜居、绿色生态咸宁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按理说,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广大企业要想投入运营,必须先好过“环保关”,并坚决避免恶意排污等问题的发生。然而,近些年来,一些无良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产值利润,而罔顾群众利益,在污染处理设施不配套、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就匆匆投产,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民群众生
咸安区对首个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零容忍”,无疑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值得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