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9日 星期
咸安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首家违法企业负责人被行拘

  本报讯 通讯员商蓉报道:11日,咸安区双溪桥镇金亚宁轮胎炼油厂负责人鲍某,因环境违法被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行政拘留,成为该区“环保春雷”行动以来首个被行政拘留的企业负责人。

  今年4月9日,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双溪镇汤垴村12组的金亚宁轮胎炼油厂,排放的烟尘和废水严重扰民。经区环境监察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这家采用土制办法从废旧轮胎中提炼轮胎重油的炼油厂,既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又未落实“三同时”环保措施,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于是,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恢复原状。

  5月18日,区环境监察人员再次前往该厂,发现该厂无视环保部门下达的法律文书,仍在继续生产。环境监察人员在再次进行询问笔录、影像取证后,于6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在对厂处以10万元罚款的同时,将案件按相关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2015年6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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