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中国保监会10日通报,经排查统计,“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中,保险业共承保失事客船船东、相关旅行社、乘客和船员投保的各类保险340份,保险金额共计9252.08万元。
保监会介绍,“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保险理赔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先人后物、先简单后复杂、先个人后企业的原则开展赔付。目前,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已就船舶一切险向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保险理赔资金。
在9252.08万元保险金额中,旅行社责任险涉及保险金额共计1200万元;396名乘客投保各类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共计6169.35万元;18名船上工作人员投保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共计312.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