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柱、通讯员徐科报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讨回了血汗钱。”5月22日,咸安区桂花镇明星村村民王先生紧握着工商工作人员的手不放。
去年,王先生与某园林公司签订了《苗木定购合同》,约定在今年4月前以每株1.3元的价格,提供桂花苗6000株。到了交货日期,园林公司却以桂花苗市场价格下降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最终,在区工商局的帮助下,王先生如愿完成合同交易,获利7000余元。
今年以来,该区工商局注重发挥合同监管职能,重点围绕订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提供合同法律咨询、签约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合同帮扶网络建设,在全区11个工商所建立起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在135个行政村和27个重点涉农企业建立合同咨询服务联系点。
该局还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已成功调解涉农合同纠纷22起,查处合同坑农违法案件5件,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