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民政部网站29日发布信息,为促进广大中央企业通过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发展,民政部、国资委出台相关意见,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这份《民政部国资委关于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为中央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十方面指引,包括直接设立慈善组织、发挥好已成立基金会的作用、利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捐赠、与慈善组织缔结合作关系、组织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支持慈善文化传播、在投资兴业中吸纳困难群体、确定专门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部门、创新其他参与慈善事业的方式等。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丰富完善窗口和在线服务内容,为中央企业依法设立慈善组织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指导。
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中央企业作为捐赠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受赠人按约定管理和使用捐赠款物,并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