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 星期
坚持“三严三实”建设过硬队伍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咸宁市县两级法院党员干警要结合实际,坚持践行“三严三实”, 建设过硬队伍。

  一、坚持严以修身,不断强化人品。一是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形势政策教育,从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比较中鉴别优劣、看清趋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二是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的影响,始终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组织原则,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坚持严以用权,坚决守住规矩。一是要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增强法纪意识,坚决守住“党性关、纪律关、法律关、权力关、廉政关”。二是认真学习法官法、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规范等制度规定,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坚决克服执法办案中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行为。三是认真学习“五个严禁”、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规定,强化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防止和克服侥幸心理,坚决守住廉洁司法的底线。

  三、坚持严以律己,做到表里如一。一是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首位,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二是抵制各种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认真履行职责,以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展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三是要树立远大理想。强化奉献精神,端正价值追求,热爱审判事业,自觉把个人理想和职业追求融入到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中。

  四、坚持谋事要实,不做表面文章。一是要踏踏实实为民谋事、谋利、谋福祉。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谋为民之事。二是要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搞表面工作,立足实际,实事求是。三是要反对形式主义,不搞闭门造车“想当然”,一切从实际出发,守住法律的底线,追求道德的上限。

  五、坚持创业要实,力求抓铁有痕。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切实解决好“为谁干事、怎么干事”和“追求什么政绩、如何追求政绩”的问题。二是要树立敢于担当的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三是要学习焦裕禄精神。通过艰苦努力,谋求发展,谋求进步,改变面貌,为党和人民事业添砖加瓦。

  六、坚持做人要实,确保公正诚信。一是要求真务实。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二是要诚实守信。公道正派,不欺上瞒下,不搞团团伙伙,不阳奉阴违。三是要对党忠诚。不为私欲做有损党和人民的事,“言必行,行必果”。只有做人实在,做事实诚,才能取信于民,从而牢固树立良好的法院干警形象。

2015年5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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