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嘉鱼县环保部门对焚烧秸秆开出了首张行政处罚单。
这张罚单怎么开?秸秆焚烧有哪些危害?首张罚单有何意义?带着这些疑问,26日,记者来到嘉鱼县环保局,寻求解答。
首张罚单罚款50元
“那天上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是渡普镇有一处火点,正冒青烟。”嘉鱼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卢勇回忆说,接到举报后,该局随即启动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并安排执法人员与渡普镇政府秸秆禁烧办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扑灭着火点,对现场进行取证。
经调查,事件是渡普镇村民沈海阳、任志强、龚星发等人在自家田埂上燃烧油菜杆。执法人员当即按照规定,开出50元罚单。
在嘉鱼县环保局办公室,记者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第57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以前对于违规焚烧现象一般以口头教育或者整改通知为主,没有触及相关人员的实际利益,这样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嘉鱼县环保局局长蒋明说,下阶段,嘉鱼环保部门将依法罚款,加大执法力度,严治随意焚烧行为。
秸秆焚烧危害多
这几年,嘉鱼近郊一带在春夏之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浓烟四散,气味刺鼻。许多居民认为,城区偶发的雾霾笼罩,虽然秸秆焚烧算不上“罪魁祸首”,但也是加剧大气污染的“帮凶”。
而且入夏后,天干物燥,秸秆极易引燃发生火灾。
根据嘉鱼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PM10监测数据,1月、6月、10月轻度污染的天数分别为6天、10天、12天,其余月份出现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至5天,基本与农作物大量处置秸秆的时间点相吻合。
据统计,嘉鱼县主要产生秸秆的作物种植面积约为57.3万亩,根据作物产生秸秆的折算系数,预计全县产生秸秆18.9万吨。“19吨秸秆焚烧可产生二氧化硫26.22千克,PM10为133.95千克。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短时间内空气很难净化。”该县环保局监测点工作人员说。
此外,焚烧秸秆还危害人体健康,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农田质量。如果,火源不能及时扑灭的话,还可能引起火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成立专班严格执法
为彻底遏制秸秆燃烧行为,2月1日,湖北省人大通过《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该“秸秆禁烧令”5月起施行。
5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专题会,随后嘉鱼全县、各部门全面展开此项工作。
15日,嘉鱼县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嘉鱼县2014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该小组随后成立了四个督查组,督查组分别由农业局、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和消防分管领导带队,各成员单位派专人参加,不间断地下乡巡查。
截至目前,嘉鱼县已开展突击检查16次,制止点火21处,对6个村(组)干部进行批评,对17个农民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
同时,全县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各乡镇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
此外,各乡镇还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明确连保责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这张罚单,打响了我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枪,具有重要意义。”蒋明说,首张罚单,不仅表明了嘉鱼做好禁烧秸秆工作的决心,同时,也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开了好头,作了表率。更重要的是引导和教育广大农民,让他们改变过去不良的农作习惯,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