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停放在城区的酒店停车场,被告知要收取停车费,这种收费到底该不该?近日,此事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上引起网民热议。为此,记者走访城区部分酒店和相关部门。
网民
城区停车场收费是否合理
“今天中午,我开车在花坛附近找车位,因为机动车道施划的停车位全满,我就把车开到了花坛附近某酒店,在门口却被拦住了。”22日,网民“蔷薇”在帖子里吐槽,该酒店的门卫表示:在该酒店消费就能享受免费停车的服务,如果不是在该店消费,就要收取停车费。
询问之下,“蔷薇”得知该酒店停车场并不能出具收费发票。“蔷薇”质疑:没有正规的停车发票,酒店停车场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合规?
此帖引起网民热议。很多网民表示:因为城区机动车增势猛,因此停车位越来越紧张。以前一些免费停车的场所,如今也开始收费。网民有一个共同的疑问:酒店停车场收停车费,到底该不该?
记者
免费停车场几乎销声匿迹
带着网民的疑问,22日,记者实地走访了城区另外几家配备有停车场的酒店。
在淦河大道,某家酒店的停车场入口赫然张贴了“非酒店消费的车辆禁止入内停车,否则后果自负。非酒店消费车辆,停车收费10元。”
还有一家商家的停车场也表示:停车场仅限对在该店消费的车辆免费,非消费车辆收费30元。
此外,花坛附近某商家也表示:消费即可免费停车,否则每车次收费5元。
温泉路某停车场负责人表示:去年,该停车场还在对外免费停车。但是,一些私家车主把该停车场当成自家停车场,长期占用车位。很多顾客进店消费,找不到空的停车位,严重影响该店的服务。因此,今年,该店实行消费满额即可享受限时免费停车。
“尽管有一些市民对此表示不理解,但是,因为收费就是为了加快车位的流动性,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来消费的市民倒也能理解这种收费行为。”该负责人表示。
部门
价格放开但要遵守法规
针对酒店停车场收费一事,记者采访了市城管局、地税局等部门。
“以前有市民投诉过酒店停车场收停车费的事,我们前去制止,并要求相关单位去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审批手续。但去年年底国家放开了相关政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中心主任易拥军解释。
易拥军所指放开的政策是去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对停车收费项目予以价格放开管理。因此,城区停车场就成了开放市场,自主经营。
“放开的服务价格就涉及到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费用涉及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停车场不能提供收费票据,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超和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从法律上讲,任何消费行为,消费者都有权利向收费方索要发票。但张超也认为,就停车场来说,停车占用他们的服务资源,顾客应遵循自愿原则,停放就交钱,不愿交钱,可以另外找地方停车。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者要严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合理服务,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以备市民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