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保护好父老乡亲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公安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4月9日,记者在通山县大路乡派出所见到所长黄崇林时,他正在组织民警开展政治学习。
2月5日,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中队队长岗位,调任大路乡派出所所长的黄崇林,现在45岁。
上任仅仅2个多月,黄崇林就以能破积案、善于调解而名扬大路。
该所民警告诉记者,上任交接工作那天,黄崇林从前任手中接下了一个“烫手山芋”:去年8月23日,山口村发生的一起重伤2人、轻伤1人的伤害案,由于“行凶”的朱某和围观的群众事后都说是正当防卫,导致案件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受害人严某和家人一直上访不断,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和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作为警察,首要的职责是维护好辖区的稳定,发生了案件,如果不及时破案,就无法向人民群众交待。”黄崇林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后,决定从解决这宗积案开始,给涉案双方当事人和群众一个交代。
凭着13年的公安预审工作经验,黄崇林认为,案件侦办之初,最开始的第一份笔录最具真实性。他根据当事人和证人在案卷中留下的第一份笔录,重新展开调查,终于用事实还原了事实:因村民捐资修庙而征用严某家的田地后,承建庙宇的朱某口头答应,修庙所需沙石全部由严某负责提供,以此补偿严某的田地损失。然而,由于严某提供的沙石比市场价格要高,朱某便临时毁约。严某见状就拦路阻止施工,继而引发扭打,朱某便用剪刀捅伤了严氏父子。事后,朱某的家人找围观群众修改证词。真相大白后,事件性质从正当防卫还原为故意伤害。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一起久拖不决的案件终于得到公正有效处置。
“搬走”这个影响工作的“拦路虎”后,黄崇林乘胜追击,一口气侦办了30多起积案,调处了数十起难调的家族矛盾和邻里纠纷。
2月12日,坳上焦村村民焦四国的父亲逝世,按照风俗,上午12时需从宗族祠堂后门进入祠堂设置灵堂,而该族门通往祠堂的唯一通道早已被村民焦家六建房时封堵了。焦家六的房屋已盖多年,因此也引发了该门族人的多次争执,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如今,焦四国邀约了40多位同门族人,坚持要强拆被封堵的门墙,双方情绪激动,群体事件一触即发。
接到群众报警后,黄崇林迅速带领民警,随乡司法所、综治办的工作人员一起赶到现场,按照先通门、再协商补偿的工作思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细致的调解,最终在村委会的支持下,由焦姓族人提供2.8万元补偿金给焦家六,以换得焦家六永久拆除通往祠堂的后门。焦四国父亲的灵柩也因此按时从后门进入祠堂,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械斗顷刻得到化解。
事后,该村群众特地赶到派出所致谢时,黄崇林一边摆手一边坚定地说:“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你们满意,我就心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