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来到嘉鱼县官桥镇舒桥社区张秉涵的家时,满头花白的他正在整理资料。他家门前的一块牌匾尤为醒目——官桥镇舒桥社区维权投诉站。
官桥镇舒桥社区相对城区较为偏远,由于交通不便,当地许多农民在生活中碰到小额消费纠纷,一般都是不了了之。
2005年,嘉鱼县工商局在全县开展“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时年60岁的张秉涵向工商部门申请,将消费者投诉站设在自己家里,并主动请缨,担任了消费者投诉站站长。
消费者投诉站挂牌设立后,张秉涵就成了村里的大忙人——水电不通的事情找他,盖房闹纠纷找他,买到的猪仔病死也来找他。只要碰到熟人,张秉涵就宣传:自家设了消费者投诉站,买了假货,上了当,可以找他调解。
10年来,他没有拿一分钱工资,义务为农村消费者调解消费纠纷300多起,调解率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不是老张,我的两万块血汗钱估计也打了水漂,他确实是个热心的好人。”官桥镇村民龙维说。
龙维是一名残疾人,在官桥镇经营着一家理发店,2009年,他花2万元买了镇上邵某的一套房子,付款后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几天后,邵某突然说房子不卖了,当龙维向邵某讨回购房款,邵某竟拒不认账。无奈之下,龙维找到张秉涵。张秉涵便先后6次上门找邵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几天后,邵某终于将2万元购房款退还龙维。
“像他这样的老人,不计报酬,积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地许多人对他交口称赞。
10年的坚守如一,让张秉涵得到了村民的拥护和欢迎,他与其所在的官桥镇舒桥社区维权站连续多年被省、市、县评定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评为“消费维权年度人物”;2013年度,该站被省消委,省工商局评为“农村消费维权示范站”称号等。
回首10年的义务维权经历,张秉涵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人活着总要有点精神追求,看到在自己的帮助下,很多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这就是最大的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