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丁维、通讯员黄争光报道:春节前夕,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一支队咸宁大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当日,一辆微型面包车在鄂南收费通道内抢道通行,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即上前检查,经过公安网系统查询比对,司机卢某名下无驾驶证信息,其使用的驾驶证为伪造证件。
原来,卢某与该车车主胡某相约一起回老家,此前一直是胡某本人驾车,行至赤壁服务区时,胡某感觉疲劳,打算休息。但是卢某归家心切,加上家人不断电话催促,便自告奋勇要求驾车继续赶路。胡某看其确有一本驾驶证,就让其驾车了,不想刚过鄂南收费站被民警查获,方知卢某驾驶证是伪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