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 星期
开启咸宁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
市委党校校委、副教授黄卫东

  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长丁小强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用“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一级标题,这是咸宁政府工作报告历史上的第一次,呼应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也表明我市开启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的征程。现就《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谈两点学习体会。

  要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框架。一个明确主题: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两项建设目标: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高政府执行力。三位一体原则:坚持法治咸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四项基本要求:坚决维护市委的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立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工作;加强廉政建设。五大重点任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成永不下班的“线上政府”。

  要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导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宣传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做到全面准确、扎实深入。形成宣传合力: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宣传合力。宣传入脑入心:宣传要坚持接地气、重实效,多讲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话,努力把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话语,做到深入浅出、入脑入心。做到解疑释惑: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论观点、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干部群众关心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释惑。加大普法力度: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做到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和护法,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咸宁营造浓厚的咸宁氛围。

2015年1月23日 星期

第05版:市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